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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龙岩宗教年鉴
来源:市民宗局  日期:2013-06-03 【字号:

认真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

  2012年,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宣传展板等媒介深入宣传党和国家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宗教政策、法律法规,通过在宗教活动场所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手册、座谈交流、现场提供宗教政策法规咨询、举办学习月启动仪式等方式,推动宗教政策法规进团体、进场所。全市共召开学习动员、座谈交流会66(),参加人员2776();举办学习培训班37次,参训人员1920();悬挂宣传横幅标语310条,出黑板报和宣传栏266期,印发学习宣传材料28000份。

加强和创新宗教事务管理

  2012年,认真开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验收工作,全市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自评覆盖率100%,市、县两级经抽样检查均达合格要求。协调相关部门帮助宗教教职人员解决社会保障问题,全市宗教教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100%,为符合“低保”、“五保”条件的宗教教职人员办理了申报、审核审批手续。认真做好第四批宗教活动场所的换证材料上报工作,我市的换证工作已基本完成。开展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联系点管理情况调研,认真总结并积极探索民间信仰事务管理工作的新经验和新办法。

引导宗教界发挥积极作用

  2012年,深入开展以“安全”为主题的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分级、分类确定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程”监管登记,开展安全排查,落实安全责任,促进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日常化、常规化、长效化。广泛开展“宗教慈善周”活动,协调省道教协会、省石竹慈善基金会来岩捐资助学,向永定县合溪学校和连城县姑田中心小学分别捐资100万元,资助兴建教学综合楼。发动全市宗教界募捐善款167.6万元,资助55位贫困大学生,助养155个孤儿,开展铺桥修路、养老助残、赈灾济贫、支教义诊等多种公益事业。帮助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指导协助市基督教两会做好换届工作,民主选举产生新一届领导班子。在全市宗教界广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认真做好全国第二批宗教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推荐工作。

【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安定稳定】

  2012年,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问题,维护全市民族团结、宗教和谐和社会稳定,努力构建平安龙岩、和谐龙岩。加强民族宗教信息信访工作,热情接待来访群众,积极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办理各级领导批示件,认真答复群众来信来访件。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做好上杭县东南社区、丰康村和新罗区溪南社区以及漳平市中村村的民族团结进步试点社区和试点村工作,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乡村、进机关。做好城市民族工作,加强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积极帮助外来少数民族人员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