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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龙岩宗教年鉴
来源:市民宗局  日期:2016-05-03 【字号:

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

  紧紧围绕“国法与教规的关系”活动主题,组织开展多层次、多角度、多方式的宪法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宗教界切实增强宪法观念,自觉履行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的职责。引导宗教界深入挖掘宗教教义教规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把法治精神融入到讲经讲道中。把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基本精神融入到规章制度中,充分发挥教规制度对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行为引导、规则约束、权益维护的作用。全市共召开学习动员、座谈交流等有关会议69场(次),举办学习培训班36次,悬挂宣传横幅标语260条,出黑板报和宣传栏200期,发放学习宣传材料20000多份。

组织开展“宗教慈善周”活动

  以“日行一善积功德,文明宗教促和谐”为主题,引导宗教界创新开展“五个一”活动,发出倡议书,号召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积极投身社会公益慈善活动;针对孤寡老人、辍学孩童、受灾困难户、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组织开展宗教活动场所一对一结对帮扶;举办宗教界祈福法会,为世界和平祈福;建立“善行者”队伍,大力宣传、弘扬宗教济世利人精神,积极开展各种慈善活动;以“慈善无分教派,爱心没有边界”为主旨,以宣传禁毒、禁赌、关爱老人、上街服务为主要内容,组织各宗教团体开展宗教慈善公益集体行动。慈善周期间,全市宗教界捐款捐物415.716多万元。

民族宗教“六五”普法工作成效显著

  普法工作“三个落实”,即落实普法机构,落实普法规划,落实保障措施。普法工作“四个面向”,即面向党政领导干部,面向机关干部,面向民族宗教界,面向社会。普法工作“五个结合”,即普法学习内容与农村、农民生产、生活实际相结合,普遍宣传与重点辅导相结合,法制学习与法制实践相结合,法制教育与创优环境相结合,法制教育与文明创建相结合。普法工作“五个成效”,即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社会知晓面进一步扩大,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得到进一步贯彻落实,民族宗教界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进一步提高,民族地区各项事业逐步走上法制轨道,民族宗教工作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高。深入各县(市、区)民宗局、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民族乡村、民族中小学开展民族宗教“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推动普法工作上新水平。

认真做好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和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工作

  全面实施《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办法》,认真完成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备案专项工作,逐步实现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管理的规范化、民主化、系统化管理。以《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办法》、《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办法》和各全省性宗教团体制定的“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实施细则”为依据,认真做好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工作,我市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工作逐步转入常态规范管理。

狠抓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

  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安全工作预案,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对场所安全工作进行现场专业指导,提高应急能力。6月23日至9月20日,我局组织开展以火灾隐患整治和消防安全宣传为主要内容的全市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大检查,进一步推动宗教活动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根据市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12月14日至27日,我局组织人员分两组深入全市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全面排查场所建筑、消防、卫生、治安、文物保护、道路交通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和漏洞,积极组织整改,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继续开展以“教风”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

  推动宗教活动场所“以提高信仰素质为基础、以强化持戒修行为根本、以完善制度建设为保障、以维护和谐稳定为前提、以积极服务社会为导向”,认真开展“回头看”活动,针对存在问题,深化整改落实,抓好重点整治,建立健全制度,切实促进教风建设。

指导天宫山圆通寺承办省佛教协会第二十四次三坛大戒法会

  11月2日至12月2日,福建省佛教协会第二十四次三坛大戒法会在我市天宫山圆通寺隆重举行。筹备及传戒法会期间,局领导组织人员多次深入市佛教协会、天宫山圆通寺进行调研,指导帮助研究制定工作方案,专门向省民宗厅汇报有关工作情况,组织召开市佛协负责人、秘书长以及各县(市、区)佛教协会会长会议,明确责任分工,工作落实到人。协调市、区公安消防、食品监督、卫生防疫、电力通信、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为传戒法会提供安全保障。传戒法会取得了圆满成功,得到了省民宗厅以及中国佛协、省佛协的充分肯定。

推动宗教界加强自身建设

  指导支持宗教团体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帮助建立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完善的内部管理机制。给予经费支持,帮助宗教团体改善办公条件,。选送宗教界代表人士参加各种学习培训,加强对爱国爱教人才的培养、选拔和使用。